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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学校的支出在2亿元左右,现在已超越5.5亿元。”谈起学费调整,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副处长韩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截至2013年,该校学费标准13年未变,在现有收入来源下,有些教学设施设备已经难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了。
江苏省物价局也在今年3月公布了本省的教育成本监审结论,2010年,该省监审样本点高校生均培养成本为每年20831.23元,2011年达到每年23554.29元,2012年更是升至每年26354.31元。“愈加攀高的成本,使得公办高等学校面临大幅度的提高教学质量的瓶颈,高校教育发展局限性日益显现。”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
从1999年起,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高校扩招,《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高等教育从2000年在校生556.09万人,招生220.61万人,发展到2013年在校生2468.07万人,招生699.83万人,十几年间增长了3至4倍。虽然不少高校在校人数飞速增加、学校规模不断扩张,但学费却十余年未做调整,这也使得办学经费更趋紧张,一些高校甚至举债办学。
“现在,我校教室的面积比较紧张,人均在1.06平方米左右,有时学生的排课只能安排在晚上或是周六。另外,实验室的设备也是捉襟见肘。以前学生做实验时,设备人手一台,而现在常常是一人做多人看。”韩英说,此外,经费紧张也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作为一所省属院校,山东师大的现状并非个案。“按照‘分灶吃饭’的原则,中央财政负责中央部门高校的经费,而地方财政负责地方院校的经费,两者的拨款水平相差悬殊。”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林荣日说。近年来,教育部所属高校,特别是一些重点大学得到了较高的投入。一些省属地方高校因为地方政府财力的局限,得到的投入比较有限。
在多省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中,医学专业的学费涨幅相对较大。为何医学专业成为“涨价先锋”呢?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高兴亚介绍说,医学教育课程多、实验多、仪器多、耗材贵、要求多、周期长,医学专业的课时数平均要比理工科高出20%—25%,加上医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这一些因素都导致医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居高不下。
“以南医大动物实验基地的老鼠和兔子为例,这些实验动物一年要用掉6万只,它们可不是来自菜市场,而是经历了若干检验工序才能够进门,每只都价值不菲。”高兴亚说,再如,学生做实验使用的一次性用品,比如外科用的针线、导管、注射器、手术衣及各种手术包等,和真实手术时用的都是一样的。
“培养一个医学生,省财政每年补贴2万元。而前几年的测算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一个医学生每年的培养成本需要3.2万元。即便算上每年4600元的学费收入,学校还是要亏7000余元。”高兴亚说,尽管现在医生的缺口很大,但学校也没办法做到大量招生,每年只能招收1800名左右的新生。
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董彦玲也提到,他在参观一些学校时看到教学设备老化、实验室不够用等现象,他认为新增加的学费应该首先用于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改变现在“简陋办学”的现状。
高校学费上涨的直接动因是办学成本上涨,而根据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受教育者需要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学生和家庭要为上涨的部分成本埋单。
“但是,学生和家长不应该为大学不合理的成本增长埋单。”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学专家曾晓东认为,“办一所学校要多少钱?一个生动的例子是,办公室里的沙发2000元可以买到,两万元也能买到。如果不把高校的账本放在‘阳光’下,对一些成本栏目和成本标准予以限制,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就会存在成本无限扩张的动机。”
根据《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特殊的比例确定”。但山东省某“985”高校财务处负责人直言不讳地对本报记者表示:“学校没办法提供学校生均培养成本的详情,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培养成本都是一笔‘糊涂账’。”
核算学生培养成本为何让人感到像是在“雾里看花”?在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看来,核算高校学费成本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学生的培养成本之所以难以让人明白,首先是由于大学教育成本的构成非常模糊,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会计制度也不适应成本计量的需要”。熊庆年介绍,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才开始对高等教育实施收费制,高校成本核算体系还有待完善,某些教育环节费用分摊并未形成标准:如大学花了几亿元盖了一幢教学楼,学生一年应该分摊多少成本?又如,大学科研室设备的折旧费该怎样计算?再如,大学教授的育人成本又应怎么核算?
“对学生培养成本的核算,更重要的是把生均培养成本和办学成本区分开。”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社会一直希望,不能把高校的开支平摊到每一个学生身上作为生均成本,因为高校有的开支并不合理,比如行政机构多、行政人员过于庞大,占用了大笔开支,此外,行政领导还乐于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办学经费不必要的浪费等。”
记者了解到,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校年生均日常运行的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和实行后勤社会化的所有服务性支出”。这一规定,对不属于学生培养成本的部分予以排除。
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并对四部分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进行了明确。然而,一些教育和财务管理界的专家觉得,“教育培养成本”与“生均培养成本”不能等同,前者属于学校的总体办学成本,而后者只是学生在校4年内的培养成本。
记者了解到,为了核算教育成本以及生均培养成本,以便为高校学费制定提供相关依据,教育部在2007年就着手制定《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但一直未能出台。
曾晓东认为,要构建合理的学费调查机制,“大学也应采取一些措施实现柔性倒逼,如完善大学的内部治理机制,实行审议会、理事会制度,每年的财政支出都要审核。建立核心支出栏目公开制度,这样才能够理清人均培养成本,让学费调整更‘阳光’”。